关于樟房权证Z字第1201019、1201026、1201027号《房屋所有权证》及樟国用(2001)字第06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来源: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时间:2024-04-15 18:28 浏览量:
 原不动产权利人福建省永泰县圆艺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银场108号,现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2022)闽010410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樟房权证Z字第1201019号《房屋所有权证》

福建省永泰县圆艺制品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银场108号

 

2

樟房权证Z字第1201026号《房屋所有权证》

福建省永泰县圆艺制品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银场108号

 

 

3

樟房权证Z字第1201027号《房屋所有权证》

福建省永泰县圆艺制品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银场108号

 

4

樟国用(2001)字第06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福建省永泰县圆艺制品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

城峰镇龙峰村野猪拱

 

 

公告单位: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41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