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2015年第一季度环境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来源:永泰县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5-04-15 09:00 浏览量:

案件类型
(案件名称、具体案由)
案发
时间
案发
地点
案情简介
(简要案情、违
法事实等)
处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及条款)
行政处罚种类 办结案件类型
(已执行、申请法院强
制执行等)
办理机关
1 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9 永泰县塘前乡 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渣未按规定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2.并处罚款五万元 已执行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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