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特困家庭开展摸底排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同安镇人民政府 时间:2003-03-31 00:00 浏览量: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对农村特困家庭开展摸底排查的通知》(民办函〔2003〕30号)及县民政局〔2003〕13号文件要求,决定今年3、4月份对农村困难家庭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为搞好我镇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摸底范围

1、凡家庭上年月纯收入低于县政府樟政〔1999〕165号文件规定的低保标准50元的未列入低保的“三无”对象和“老弱病残”的特困家庭。

2、凡家庭上年月纯收入在50元至70元的特困家庭。

二、排查摸底内容

凡尚未纳入农村低保的特困家庭人口数,户主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上年月人均纯收入等项目,并进行登记造册。

三、摸底方法

各村要组织人员,按照县政府确定的低保标准,逐户进行排查摸底,对符合低保条件但尚未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特困家庭进行登记造册。同时还要将家庭月纯收入50元至70元之间的特困对象另行登记造册,一并上报。

四、具体要求

1、排查摸底工作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做好。

2、排查摸底对象要真实、准确可靠,报表要经领导审核签字把关后上报。

3、各村的特困家庭备案表务必于4月8日前报送镇民政办,以便汇兑上报,逾期造成上述低保对象不能享受相应政策补助的,则按上级标准由村自行负担。

 

 

同安镇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1、福建省农村特困家庭月收入50元以下备案表;

    2、福建省农村特困家庭月收入50元至70元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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