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1-11-24 16:16 浏览量:

为实施永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已2021年2月4日发布塘前乡占兜村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樟政地公告〔202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塘前乡官烈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地面积0.682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塘前乡占兜村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其他事项

(一)该项目已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由塘前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已完成了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登记、协议签订等工作。本公告为塘前乡占兜村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县政府网站中公告。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等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塘前乡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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