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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挡洲坂防洪堤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1-12-14来源:字体:【大】 【中】 【小】

  因闽江下游(永泰段)防洪排涝工程挡洲坂段防洪堤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樟城镇塔山桥头地块的一宗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具体范围以樟地字第350125201100009号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房屋征收部门已拟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论证(详见附件),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111213 日至2012113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樟城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3400530066),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1、挡洲坂段防洪堤用地规划红线图

  2、挡洲坂防洪堤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挡洲坂防洪堤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因闽江下游(永泰段)防洪排涝工程挡洲坂防洪堤建设项目需要,永泰县人民政府拟征收樟城镇塔山桥头地块闽江下游(永泰段)防洪排涝工程挡洲坂防洪堤用地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现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永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参照福建开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被征收征收房屋区位补偿单价”和“安置房市场均价”评估结果,结合本地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为永泰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实施单位为樟城镇人民政府。

  二、征收补偿对象及方式

     (一)凡本征收范围(具体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被征收人列入征收补偿对象。

  (二)本地块征收补偿的方式:实行货币补偿和异地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

  三、征收补偿原则

  (一)货币补偿:具有合法产权的被征收人按确认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实行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安置用房。

  (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与产权调换房屋对接均价及层次调节系数互补差价,就近上靠标准房型进行安置。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包括公摊面积。

  (三)房屋权属认定

  1、被征收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经核实后予以认定产权。

  2、被征收房屋未经确权,但有县级以上政府、国土、建设部门批准的文件或其他证明权属来源的合法材料,经核实后予以确认产权。

  3、违法建筑,一律不予以认定房屋产权。

  (四)建筑面积认定

  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按照《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的规定执行。

  2、征收人聘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丈量,绘制平面图,登记造册,并予以公示。

  3、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以原产权面积为基础,实地丈量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不符的,原则上按新丈量确认的面积为准。

  四、签约期限

  自永泰县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起60天(2011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

  五、计价补偿方式

  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区位补偿单价2666/+被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成新率)+其他项目补偿金额。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和成新率、其他项目补偿标准按樟政〔20083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见表一至三)。

  六、安置地点、价格和建设标准

  (一)安置地点和对接价格

  产权调换房安置地点为城峰镇路口,对接均价为3460/㎡,层次调节系数见表四。

  (二)建设标准:安置房屋为高层带电梯建筑,房屋层高不低于2.8m,安置房户型建筑面积约为60㎡、80㎡、100㎡、120四种户型。安置房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建筑技术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

  七、过渡期限

  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自行过渡,过渡期为24个月(自签约搬迁之日起计算)。

  八、奖励和补助办法

  (一)搬迁奖励。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产权面积,给予搬迁奖励300/

  (二)货币补偿奖励。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且选择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产权面积,给予货币补偿奖励500/

  (三)异地安置奖励。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住宅房屋,安排在城峰镇路口异地产权调换安置,根据确认的合法产权面积,给予异地安置奖励250/。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亦享受异地安置奖励250/

  (四)低层(一、二层)住宅征收补偿安置面积奖励。为弥补被征收房屋因层数少,采取以下办法给予补偿奖励: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对被征收住宅属于单层楼房的,其房屋建筑面积按合法产权面积乘以1.5倍系数后作为补偿安置依据;对被征收住宅属于二层楼房的(含一层半),其二层房屋建筑面积不变(即不乘倍数),一层房屋建筑面积按合法产权面积乘以1.2倍系数后作为补偿安置依据;征收住宅层数超过二层以及超过签约期限搬迁的,不得享受面积补偿奖励。

  (五)优惠扩购。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选择安置面积就近上靠或上调标准房型超出产权调换面积部分,在合法产权面积(不含奖励面积)10%以内按成本价(840/)扩购,超出以上范围部分按市场价计算,超出签约期限的不予优惠扩购。

  (六)公摊补助。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等面积调换(产权面积)部分公摊比例:整幢安置房20层以上的按15%计算,20层以下的按12%计算;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按建筑设计计算。

  九、搬迁补助办法

  (一)选择产权调换进行安置需自行过渡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按确认合法产权面积5月.

  (二)搬迁补助费按确认合法产权面积6次.

  (三)安置补助费按月到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领取,搬迁补助费一次性发放。

  十、房屋空埕地补偿办法

  空埕地指被拆迁房屋经确权的合法用地面积扣除房屋建筑物占地(滴水以内)面积剩余的部分面积,补偿标准为100∕㎡

  未经确权的空埕地,根据其提供证明权属来源的合法材料,经核实后予以确认,补偿标准为45∕㎡

  十一、无产权房屋认定补偿办法

  地上房屋附属物(厕所、杂物房、畜栏、临搭等),补偿标准为80∕㎡。

  无产权房屋,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力度意见的通知》(樟政办 [2008]77号)精神,对20041026日之前建设的无产权房屋,按建筑安装工程单价(见表一)结合成新予以补偿;对20041026日至20061124日之间建设的无产权房屋,按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结合成新予以折半补偿;对20061124日以后建设的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十二、超出签约期限内搬迁的处理办法

  (一)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人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中的奖惩办法,凡超过签约期限搬迁的,不享受以上规定的一切奖励及优惠政策,坚决杜绝超期限搬迁反而多得利的现象发生。

  (二)依照本细则公布的区位房屋市场评估价,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搬迁签约期限内达成搬迁补偿协议,若在签约期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报请县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仍不搬迁的,由作出补偿决定的县人民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征收人交房后24个月内,因征收人的责任未能安置(回迁)的,征收人应自逾期之月起,双倍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直到交房为止。

  (四)故意扰乱征收工作程序、煽动闹事、妨碍征收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房屋搬迁程序

  (一)由征收人将实地丈量的房屋面积、房屋结构、房屋成新率等交由被征收人核对,在核对无误情况下按规定时间及时回执。

  (二)被征收人在搬迁时应向水电部门交清费用,属相关部门安装总表,不得私自拆除、更换,应由相关部门统一拆除,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选房顺序号并入北江滨路城峰(龙太段)改造项目安置房的选房顺序号。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按签定协议时间先后顺序发放选房顺序号,凭顺序号的先后依次按安置房户型选房,并张榜公布。被征收人未按时搬迁、腾空房屋、补足差价的,选房顺序号作废。

  (四)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应提交产权证件、建筑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原件,并随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

  (五)产权调换安置房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由征收人统一办理,办证费用(等面积调换的)由征收人承担。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办理手续的相关证件。

  十四、该实施细则未提及事项均按国务院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实施。

  十五、投诉监督

  为确保整个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六个公开”,被征收人的补偿情况及时张榜公布,并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也欢迎被征收人参与监督。投诉监督电话:

  附:1、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标准(表一);

  2、征收房屋成新率评定标准(表二);

  3、其它项目补偿计价标准(表三);

  4、安置(回迁)房层次调节系数表(表四)。

  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标准

  表一(1

  

  

  

  

  单价

  /

          

  备注

  结 构

  楼地面、顶棚、墙面装修

  门 窗

  设 备

  框架结构

 

  640

  框架结构,满堂或桩基础,钢筋砼楼屋盖,多孔砖墙,钢筋砼板架空隔热层。

  水泥砂浆地面,内墙中级装饰,外墙水泥砂浆或喷塑。

  普通镶板门、玻璃窗,全部油漆

  水电浴卫设备齐全。

 

  

  

  

  

  

  520

  带形基础,构造柱,钢筋砼圈梁,24cm厚砖承重墙,钢筋砼楼屋盖,钢筋砼板架空隔热层。

  水泥砂浆地面,内墙中级装饰,外墙喷塑或防水涂料。

  普通镶板门、玻璃窗,全部油漆

  水电浴卫设备齐全。

 

  

  470

  毛条石基础,钢筋砼圈梁,外墙厚24cm砖承重,内墙厚18cm,钢筋砼楼屋盖。

  内墙中级装饰,外墙水泥砂浆粉刷(或青砖勾缝)。

  普通镶板门、玻璃窗

  水电齐全。

 

  

  420

  毛条石基础,外墙厚18cm砖承重,内墙厚12cm,钢筋砼楼屋盖。

  内墙中级装饰,外墙水泥砂浆粉刷(或青砖勾缝)。

  普通镶板门、玻璃窗

  水电齐全。

 

  

  

  

  

  

  430

  毛条石基础, 24cm厚砖承重墙,有钢筋砼圈梁,木基层,本瓦屋面。

  优质杉木楼坪、薄板天棚,内墙中级装饰,外墙水泥砂浆粉刷(或青砖勾缝)。

  普通镶板门、玻璃窗

  水电齐全。

 

  

  400

  毛条石基础, 18cm厚砖承重墙,木基层,本瓦屋面。

  杉木楼坪、内墙普通装饰,外墙水泥砂浆粉刷(或青砖勾缝)。

  普通镶板门、玻璃窗

  普通水电齐全。

 

  

  380

  毛条石基础, 18cm厚以下砖承重墙,木基层,本瓦屋面。

  内简易装饰,外墙水泥砂浆粉刷(或青砖勾缝)。

  普通镶板门、玻璃窗

  普通水电齐全。

 

  

  

  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标准

  表一(2

  

  

  

  

  单价

  /

          

  备注

  结 构

  楼地面、顶棚、墙面装修

  门 窗

  设 备

  

  

  

  

  420

  九落柱以上排架扇,中柱梢径27-32厘米,木基层,本瓦屋面,条石架井柱基,镶板壁,部分带饰。

  优质木楼地坪,前后厅水泥或三合土地面,檐廊石板地面,薄板吊顶,柴泥麻筋灰粉刷。

  旧式板门扇、玻璃窗。

  水电齐全。

  梢径指柱顶端向下延伸1米之处的直径

  

  390

  九落柱排架扇,中柱梢径24-26厘米,木基层,本瓦屋面,条石架井柱基,镶板壁,部分抹灰假墙。

  较好木楼地坪,前后厅水泥或三合土地面,檐廊石板地面,柴泥麻筋灰粉刷。

  旧式板门扇、玻璃窗。

  普通水电设备。

 

  

  350

  -七落柱排架扇,中柱梢径19-23厘米,木基层,本瓦屋面,磉石柱基,镶板壁,部分抹灰假墙。

  较好木楼地坪,前后厅水泥或三合土地面,檐廊石板地面,柴泥麻筋灰粉刷。

  板门扇、玻璃窗。

  普通水电设备。

 

  

  320

  两屋旧式排架扇(或八子落柱),中柱梢径14-28厘米,木基层,本瓦屋面,磉石柱基,镶板壁,部分抹灰假墙。

  木楼坪,水泥或三合土地面。

  普通木门窗。

  普通水电设备。

 

  

  300

  简易排架扇(或八子落柱),中柱梢径14厘米以下,木基层,本瓦屋面,磉石柱基,镶板壁,部分抹灰假墙

  木楼坪,水泥或三合土地面。

  普通木门窗。

  普通水电设备。

 

  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标准

  表一(3

  

  

  

  

  单价

  /

          

  备注

  结 构

  楼地面、顶棚、墙面装修

  门 窗

  设 备

  

  

  

  

  

  380

  石基础,部分块石或窑砖墙身,或部分外围墙厚55cm以上,其余普通夯土墙承重,木基层,瓦屋面,砖灰屋脊。

  水泥或斗地砖地面,天花板,内墙麻筋灰粉刷。

  普通镶板门,玻璃窗。

  普通水电设备。

 

  

  350

  石基础,普通夯土墙承重,木基层,瓦屋面,砖灰屋脊。

  水泥或斗地砖地面,天花板,内墙麻筋灰粉刷。

  普通镶板门,玻璃窗。

  普通水电设备。

 

  

  320

  石基础,普通夯土墙承重,木基层,瓦屋面。

  全座装修在60%左右。

  普通板门窗。

  普通水电设备。

 

  

  290

  石基础,普通夯土墙承重,木基层,瓦屋面。

  全座装修在30-50%之间。

  普通板门窗

  普通水电设备。

 

  

  

  

  

  

  220

  毛条石基础,12-18cm厚砖承重墙,本瓦屋面。

  水泥或三合土地面,内外墙简易粉刷。

  普通木门窗。

  普通照明。

 

  

  180

  简易八子落柱。山墙搁檩,构件不规格。瓦屋面,杂料基层。

  水泥或三合土地面,内外墙简易粉刷。

  简易木门窗。

  普通照明。

 

  征收房屋成新率评定标准

  表二

  房屋标准

  成新率

  基本评定标准

  完好房

  95%

  结构构件完好、装修和设备完好、齐全完整,管道畅通,现状良好,保持正常使用状态。虽个别分项有轻微损坏,但一般经过小修就能修复。

  基本完好房

  80%

  结构基本完好,少量构部件有轻微损坏,装修及设备现状基本完好,油漆缺乏保养、设备管道能正常使用,经一般性的维修能恢复的。

  一般损坏房

  65%

  结构一般性损坏,部分构件有损坏或变形,强度有所减弱,屋面局部渗漏,装修及设备有部分破损老化、损坏或残缺,需要进行中修或局部大修更换部分部件。

  严重损坏房

  50%

  房屋年久失修,结构有明显变形或损坏,屋面严重渗漏,装修及设备严重损坏,油漆剥脱管道堵塞,水卫、电照管线、器具和零部件残缺,需进行大修或翻修、改建。

  危险房

  40%

  承重构析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及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

  其他项目补偿计价标准

  表三(1

  类别

  序 号

     

  单 价(元)

  墙体

  1

  夯土围墙

  80.00/ m3

  2

  砖砌围墙

  120.00/ m3

  

  

  

  3

  石板地面

  30.00/

  4

  水泥花砖地面

  25.00/

  5

  水磨石地面

  35.00/

  6

  瓷缸砖贴面

  30.00/

  7

  花岗石贴面

  60.00/

  8

  玻化砖贴面

  60.00/

  9

  杉木及小拼木地板

  30.00/

  10

  硬木架空地板

  60.00/

  

  

  11

  圆钢、型钢、镀锌管窗棚

  44.00/

  12

  阳台防盗铁棚

  44.00/

  13

  铝合金防盗网

  69.00/

  门窗

  14

  铝合金门窗

  120.00/

  

  

  

  15

  装饰木墙面、墙裙

  40.00/

  16

  内墙面贴瓷砖

  47.00/

  17

  内墙喷水泥漆

  9.10/

  

  

  18

  家用土灶每口

  80.00/

  19

  家用砖砌灶每口(水泥面层)

  120.00/

  20

  家用砖砌灶每口(磁砖面层)

  140.00/

  21

  厨房花岗岩台柜

  180.00/

  22

  水泥水池

  85.00/

  23

  水泥洗菜池、洗衣池

  90.00/

  24

  砖石水井(5米深以上)

  700/

  

  

  其他项目补偿计价标准

  表三(2

  类别

  序 号

     

  单 价(元)

  

  

  25

  大理石洗漱台(双孔)

  220元∕个

  26

  大理石洗漱台(单孔)

  220元∕个

  27

  浴缸

  350元∕个

  28

  水塔

  90.00/ m3

  29

  有线电视

  300.00/

  30

  电话

  158.00/

  :本表未列入的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安置(回迁)房层次调节系数表

                表四

   

   

    

    

     %

  层 次

  五层楼房

  六层楼房

  七层楼房

  八层楼房

  底层有架空停车场或二层营业商场

  底层有杂物间

  高层带电梯

  五层楼房

  六层楼房

  七层楼房

  八层楼房

  五层楼房

  六层楼房

  七层楼房

  八层楼房

  七层楼房

  八层楼房

  九层楼房

  九层以上

  一 层

  -3

  -4

  -5

  -5

  -2

  -3

  -3

  -3

  -2

  -2

  -3

  -4

  -6

  -7

  -8

  -9

  二 层

  0

  -1

  -1

  -1

  0

  0

  0

  0

  +1

  -1

  -1

  -1

  -3

  -4

  -6

  -7

  三 层

  +3

  +2

  +2

  +2

  +2

  +2

  +2

  +2

  +4

  +2

  +1

  +1

  0

  -1

  -3

  -4

  四 层

  +6

  +5

  +5

  +5

  +5

  +5

  +5

  +5

  +2

  +5

  +5

  +5

  +1

  0

  -1

  -1

  五 层

  -6

  +5

  +5

  +6

  -5

  +3

  +5

  +5

  -5

  +3

  +4

  +4

  +2

  +1

  +1

  +1

  六 层

 

  -7

  +2

  +2

 

  -7

  -1

  +2

 

  -7

  +3

  +3

  +4

  +3

  +2

  +2

  七 层

   

  -8

  0

   

  -8

  -1

   

  -9

  +3

  +2

  +5

  +4

  +4

  八 层

     

  -9

     

  -10

     

  -11

 

  +3

  +7

  +6

  九 层

                           

  +4

  +8

  九层以上

  九层以上带电梯楼房在第九层层次调节系数基础上,(除顶层外)其层次调节系数每层递增5%,顶层层次调节系数按倒数第三层调节系数。计价标准为840/㎡。

  备 注

  以上楼房层数不包括底层架空层或商场店面或杂物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