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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FZ12100-1300-2011-00082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
  文    号:樟政〔2011〕308号 生成日期:2011-09-01
  标    题: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龙峰园至县政府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及景观建设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1-09-26
  内容概述: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龙峰园至县政府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及景观建设的通告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龙峰园至县政府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及景观建设的通告     

  为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升旅游城市形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龙峰园至县政府路段沿街建筑立面及景观进行改造建设。为确保改造建设的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时间:2011910-1110

  二、改造范围:

  (一)龙峰路至县府路东北侧路段:原制药厂西侧民房—康泰大厦(县建设银行)、电力大厦—新安路口—县信访局的沿街建筑;

  (二)龙峰路至县府路西南侧路段:龙峰江滨花园—安华商贸城、茂泰大厦—种子公司、邮政大厦—县医院门诊楼—东街医药门市部、东街百货—妇幼保健院、天宇温泉酒店—天诚酒家的沿街建筑。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以下行为:

  (一)擅自加层、临时搭设;

  (二)安装窗户、阳台防盗网和空调外机等设施;

  (三)店面装修、店牌店招和灯光照明等建设;

  (四)在施工区域内摆摊设点、停放车辆;

  (五)其他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一)请沿街商铺于910日前自行清理店外店、摊外摊。

  (二)施工期间,要自觉服从工程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确保安全。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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