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升旅游城市形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龙峰园至县政府路段沿街建筑立面及景观进行改造建设。为确保改造建设的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时间:2011年9月10日-11月10日
二、改造范围:
(一)龙峰路至县府路东北侧路段:原制药厂西侧民房—康泰大厦(县建设银行)、电力大厦—新安路口—县信访局的沿街建筑;
(二)龙峰路至县府路西南侧路段:龙峰江滨花园—安华商贸城、茂泰大厦—种子公司、邮政大厦—县医院门诊楼—东街医药门市部、东街百货—妇幼保健院、天宇温泉酒店—天诚酒家的沿街建筑。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以下行为:
(一)擅自加层、临时搭设;
(二)安装窗户、阳台防盗网和空调外机等设施;
(三)店面装修、店牌店招和灯光照明等建设;
(四)在施工区域内摆摊设点、停放车辆;
(五)其他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一)请沿街商铺于9月10日前自行清理店外店、摊外摊。
(二)施工期间,要自觉服从工程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确保安全。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