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六)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5-12-10 11:37 浏览量:

  2007年12月5日,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失窃,法官办公室被撬,但离奇的是,财物未丢,就是不见了一批卷宗和法律文书。

  这一离奇的盗窃案给警方侦查带来难度。直至2008年3月,警方捣毁了一个盗窃团伙,其中有人交代,王某曾经进入法院盗窃案卷,这一离奇盗窃案才告破。

  王某交代,2007年12月3日,他与妻子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但已走出法院,他便开始反悔。那怎么办呢?“我那时就想,如果能从法庭里将离婚的案卷材料偷出来销毁掉,不就没有证据证明我们离婚了吗?”王某说。于是,王某实施了盗窃。

  后据警方查实,王某共偷盗并销毁案卷10余册,法律文书数百份。警方还查实,王某乃一惯偷,屡屡作案,这次盗窃法院文书并非偶然。对此,常山县检察院以窃取国家档案罪和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2008年11月18日,浙江省常山县法院以窃取国家档案罪和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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