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本次乡镇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工作,确保承接的赋权事项无缝对接、规范运行,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机制,提高全县乡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4月13日、14日,由县政府办主办、县司法局承办的永泰县乡镇赋权暨行政执法培训会在六馆一中心永阳讲坛举行,永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乐昕出席并作培训动员讲话,县司法局张平生局长主持会议并对此次培训的目的、内容和意义作了说明。县直12个赋权部门业务骨干授课,21个乡镇分管领导及执法专干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会。
张乐昕副县长指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就是赋予乡镇相应的执法权力,让乡镇工作开展更顺利。但是,权力下放了,乡镇能否接得住,用得好,关键在执法能力和水平。所以,坚决杜绝走过场的思想,要用心学,并将学到的知识消化吸收,运用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自觉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方法。乡镇行政执法赋权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为永泰建设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培训完成后,全体参训人员进行行政执法随堂考试,以考促学,巩固学习成效。县司法局在考试后对全体授课人员进行表彰。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让下放乡镇的224项行政执法权接得住、用得好,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切实打通行政执法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2022年1月7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2022年1月19日,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委编办〔2022〕5号),要求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切实解决基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及“看得见管不了”等问题,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2022年9月28日,永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永泰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樟政办〔202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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