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二)
来源:永泰县统计局 时间:2026-05-29 15:01 浏览量:

【基本案情介绍】

2025年,某区统计局执法人员对一家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无法提供统计报表的填报依据、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等,针对此情况,执法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主要业务活动是房地产造价评估,有多家分支机构,总公司为其他分公司提供房地产造价评估资质,指导业务工作,但总公司不掌握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分公司不向总公司提供财务数据和统计资料,也不向总公司汇报存续注销等情况。

由于总公司和分公司关系的特殊性,企业统计人员难以掌握原始统计凭证,因此没有建立公司统计台账,无法准确填报统计数据。经营情况的特殊性,导致该企业未建立完善的统计管理体制,单位负责人也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没有为单位统计人员提供应有的支持和协助,导致分公司和总公司沟通不畅,填报数据出现错误。

【案件处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公职人员的,由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该单位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统计部门经集体讨论后,依法决定对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企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统计管理体制的完善性和科学性,单位负责人更应督促各级部门配合做好统计工作,保证单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一、原始记录是企业经营活动最真实的记录,统计台账把这些真实的原始记录分类汇总,与统计报表指标相匹配。

二、统计台账还能保证企业统计工作的延续性,完整连续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三、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是准确填报统计数据的重要保障,更是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

来源:临汾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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