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峰镇温泉村养鳗场(C6-3地块)安置房项目位于永泰县城峰镇,由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做为建设单位。该项目已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了总平面图审查,并于2023年7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电力深化及消防审查,需对建施图纸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在保证各项规划指标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的前提下,向我局申请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变更,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实用地面积为24092.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87488.86平方米调整为87276.72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由67410.39平方米调整为67414.07平方米,容积率2.80保持不变,建筑占地面积由5606.99平方米调整为5593.58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3.27%调整为23.22%; 绿地面积7227.79平方米、绿地率30%保持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1192个调整为1189个。调整后的指标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二、总平面图布局及建筑单体调整
(1)总平面图调整:1.因电力深化调整,7#楼电气设备用房面积不满足现行福建省地方标准《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5/T1036—2023的要求,为增加7#楼设备用房的面积,需将原室内楼梯间改外室外楼梯。
2.为方便3#楼和3-1#楼之间的通行,在3#楼和3-1#楼二层增加连廊。
3.优化门卫造型,取消两端天井设计。
4.优化立面设计,取消1#2#3#5#7#楼住宅楼顶层铝方通格栅,改为真石漆喷涂;调整1#2#3#5#7#楼阳台原玻璃栏板为金属竖向护栏。
(2)单体调整:1.根据特殊消防审查的要求,对1#3#5#7#楼一层部分楼梯间疏散开口进行调整。
2.根据现行福建省地方标准《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5/T1036—2023的要求,对7#楼一层和二层的电气设备用房面积进行调整。
具体变更情况详见总平面图及规划方案设计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3至2025年3月21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来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2267)。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来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4832267)。办公地点: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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