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村(居)数调查统计的通知》(闽农地联〔2017〕2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面积确大四至或确权股不确地方式工作规程>的通知》(闽农地联〔2017〕12号)文件精神,对因地块存在平整、边界不清等原因需“确权确面积确大四至”的村组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嵩口镇月阙村第1-14共14个生产小组;
2.丹云乡丹云村当新第1生产小组及洋尾第1、2生产小组;翠云村溪尾生产小组;
3.盖洋乡盖洋村第2生产小组;
4.葛岭镇巫洋村第1生产小组。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时间为8月7日至8月1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永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24832127
永泰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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