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鹤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建筑施工企业股权的公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3-09-26 14:13 浏览量:

    永泰县鹤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永泰县鹤皋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拟面向社会收购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全部股权,现公告如下:

一、收购方式

股权收购 

二、目标公司的要求

1、系合法存续的公司,公司股东具有处置其股权的合法权利,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等级,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3、注册地位于永泰县。

4、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记录或正在接受刑事、行政处罚调查等情形。

5、债权债务及税务情况清楚。

6、无未结诉讼或被执行情形。

7、无对外担保情形。

目标公司股东应针对上述第1、4、5、6、7项要求出具承诺书(格式详附件)。 

三、报名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需持以下有效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6、最近三年业绩介绍(无业绩请注明)。

其中1、2、3、4项核对原件一致后收取复印件,并将原件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截止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18:00止。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4819599     联系人:黎工

(四)报名地点:

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15号208室。 

四、目标公司确认方式

(一)在公告发布五个工作日内,有意向的被收购企业进行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由永泰县鹤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有意向的被收购企业进行评估和审计,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受让价格。

(二)如在规定期限内报名超过两家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以资质多、价格低优先。

(三)达成初步意向,由永泰县鹤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按程序报樟城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与目标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附件:承诺书

永泰县鹤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