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工作。
(二)聚焦执法工作,履职助推依法行政
一是推进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2023年,我局调整充实了“谁执法谁普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政务网站公布,确保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落到实处。以开展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我局动员党员干部开展“法治七进”活动,推动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充分运用悬挂横幅、电子屏、工地围挡等方式,结合以案释法、讲座培训、志愿者普法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反间谍法》、《宪法》、征收与补偿条例、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17部法律法规。2023年共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开展现场宣传24次。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2023年,我局新增15人通过执法人员资格认证,35人持有行政执法证,共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4次,84人通过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切实为规范执法、助推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证。
三是推动柔性化执法工作。通过推行柔性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违法停放执法工作。针对驾驶人不在场的情况,对违停车辆进行“锁车”黏贴《非机动车非法停放通知书》,严重影响交通秩序或停放在消防通道的将会进行拖移,驾驶人在场的话则需发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违停行为,并呼吁大家引以为戒,集满10个赞,即可开锁。2023年,共劝导规范停车228辆,锁车126辆,处罚760元;发朋友圈集赞50人。
(三)健全社会治理机制,提升行业法治水平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2023年2月24日,我局联合县法院设立“住建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纠纷,构建多元解纠和诉源治理的平台和途径,提升住建行业法治水平。截至2023年底,共解决了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647件。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县法院、县建筑企业协会、县物业管理协会等单位建立住建房地产、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纠纷矛盾化解在诉前,诉前成功调解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300多件,减轻业主维权成本,稳定社会环境。
(四)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2023年,我局累计办理审批件1753件,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推动“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事项“无纸化审批”改革,实现“一趟不用跑”。出台《永泰县2023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完成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工作,有效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力度。2023年,我局坚持加强源头管控,加强执法处罚力度,行政处罚立案735件(含简易程序),处罚金额81.5万元,在信用福州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7次。
三是推进行政检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我局针对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质量、城镇燃气等11个事项展开抽查,共计96条抽查结果,均在信用福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其中,我局对46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动态信用评价检查161次,发出整理局部停工通知单1份,责令整改通知单160份,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459条。通过应用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共对21个招标项目文件备案进行审查,查处嵩口区域性养老项目违规规避招标违法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队伍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不足;二是普法宣传深度不够。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全局职工干部集体学法工作,根据实际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开展的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积极做好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全面熟悉本行业领域执法职权事项,强化法律法规在日常检查中的实践应用。
二是持续开展普法工作。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规宣传培训,加快普法阵地建设。坚持以案释法,在执法、接待信访的过程中实现面对面普法,提高当事人的学法意识,守法意识和用法意识,提升行业法治环境。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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