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永泰县2025年
福建省少数民族补助款的公示
为加快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7〕1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4〕29号)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下达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23〕15号)文件要求,现拟下达我县2025年福建省少数民族补助款共20万元,经部务会研究,20万元用于红星乡雁门村石牌民族旅游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公示期满无疑义后下达。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2年12月20日
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向中共永泰县委统战部反映,联系电话:24832334。
中共永泰县委统战部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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