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2-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使用资金的规模情况
我县充分发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政策扶持和引导作用,2022-2024年,共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2619万元,全力支持我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的建设和提升。
二、资助项目情况
2022-2024年,共获得6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其中:全民健身类1个、文化类1个、社会福利类4个。具体资助项目下:
1.永泰县工人文化宫项目;
2.永泰县城区全民健身公园提升工程;
3.永泰县长庆镇Y135长盖线塔山至上祭段路面修复工程;
4.永泰县梧桐镇潼关村村道C220长大线大洋段公路工程;
5.永泰县红星乡道路提升工程;
6.永泰县洑口乡紫山村新田到陈格头机耕路硬化工程。
三、执行情况
(一)资金执行情况
全县资金拨付率100%,资金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4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规定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并加强对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预(决)算、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基建管理程序报批立项。依法应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做到规范使用、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各级财政部门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县资金拨付率100%,资金执行率100%;有序推进6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均已竣工。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我县支持文化福利类完成项目数量指标值1个,建筑面积10997.07平方米,每年开展各类文化活动20场以上,受益人数指标值不小于5万人,达到指标任务。全民健身类完成数量指标1个,新建和提升公园绿地面积约30万平方米,收益人数9.5万人;指标任务完成。支持社会福利类4个,修复修建道路12.335公里,增加公益性面积15745.5平方米,直接收益人数8800人。达到指标任务。
(2)质量指标
所有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达100%;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项目开展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并实行重点倾斜达100%;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达100%。
(3)时效指标
所有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均达到年初预计目标值,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100%;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率100%;根据项目不同阶段时间节点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项目建设情况,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极大程度改善了周边村民生产生活出行条件,有效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2)社会效益
改善居民教育、医疗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体育活动需求,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完善周边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群众就业。
(3)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建成后能充分满足群众养老、运动、休闲、文化教育、环保等多方面需求,持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及人民群众体育锻炼方式。随着项目建成投用和持续运营,相关社会公益机构在发挥平台效应,扩大作用与影响的同时,也将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方式,经统计所有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度均不低于95.0%,完成年度目标值。
永泰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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