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商务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5-07-09 09:31 浏览量:

  因外贸形势不断变化,2018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实施办法》已不适用,经研究,决定废止该文件。现就废止事项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期限为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8日,意见请书面反馈至永泰县商务局。

  地址:福建省永泰县城峰镇南城办公区17层

  联系人:胡欢欢,联系电话:0591-2487008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樟政办〔2018〕160号)

  永泰县商务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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