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用地面积16144.86㎡不变。建筑面积由45026.62 ㎡,调整为 40373.57 ㎡,计容面积由32288㎡调整为27837㎡,不计容面积由12738.62 ㎡调整为12536.57㎡,商业面积由711.11㎡调整为750.29㎡。建筑占地面积由4840.36㎡调整为4349.58㎡,建筑密度由29.99%调整为26.94%,容积率由2调整为1.72。绿地面积由4845.1㎡调整为4916.59㎡,绿地率由30.01%调整为30.45%。
二、建筑总平面布局
(一)建筑主体及楼号优化调整
3#楼取消,原楼号4#-7#楼改为3#-6#楼;1#2#楼裙房增设设备用房,4#楼裙房增加到2层。
(二)地下室及停车位优化调整
原地下室坡道由原3#楼改至1#楼北侧;3#楼取消改为停车场,原3#楼地下室调整为停车位。
(三)设备用房优化调整
原7#楼高压开闭所及发电机房调整至1#楼,1#楼物业用房调整至6#楼;原4#楼通信机房调整至1#楼,通信机房位置调整为工具间;原3#楼消防、监控值班室、2#公共配电室、2#高低压变配电房调整至1#楼;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由原6#7#地下室调整至1#2#地下室。
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图纸。
依据《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规定》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yongtai.gov.cn)。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3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2267)。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4832267)。办公地点: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城乡规划中心,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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