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住〔2021〕5号)、《关于印发<永泰县公租房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樟建〔2021〕221号)规定,我局对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在保家庭共356户进行年度复核,经查,何碧华等3户家庭已不再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拟取消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7天(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我局住房管理科(南城办公区19楼)反映,逾期者视为认可本公示内容。
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南城办公区19楼住房管理科
联系电话:24870170
附件: 2025年公租房配租家庭年度复核结果明细表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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