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及相关标准,经实地调查、资料整理及省四普办技术数据组审核等程序,确定我县长庆魏姓民居等10处三普复查文物相关信息进行变更和调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至1月2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或来信向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反映。
通讯地址:永泰县南城办公室区23层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邮政编码:350700
联系电话:0591-24832232
附件:永泰县三普查文物变更类型和调整文物名称核准确认清单
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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