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发展,我局依据《旅游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打击各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执法检查工作推动文化旅游领域各经营单位有效落实规范经营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文化市场安全稳定。
二、检查对象范围
我县网吧、娱乐场所、A级景区景点、旅行社、印刷企业、电影院、广电基础设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等经营主体。
三、检查时间
2026年1月-12月
四、检查主体和形式
(一)检查主体
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检查形式
1.计划性检查:主要是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上级部署或根据需要)和其他计划检查事项(国家、市、县等重要大项活动期间),原则上被检查单位检查频次一年不超过两次。
2.“双随机”抽查:根据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状况、市场秩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际情况等,每季度抽查不低于1次;结合文化市场监管实际,在寒暑假、重大节假日、违规行为高发时段和多发地区等,提高抽查频次。
3.联合执法检查:对有必要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的案件,主动联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发挥多部门优势,弥补文化综合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状况,提升执法综合效能。
五、检查内容
(一)检查经营资质:重点检查文化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检查经营内容:重点检查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提供消费产品是否存在违法违禁内容;重点审查网络文化产品内容,打击网络色情、暴力、赌博等不良信息传播。
(三)指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指导各类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应急预案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落实情况,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四)检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大对盗版书籍、音像制品、软件及网络盗版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版权保护宣传,提升企业版权意识,维护文化市场创新活力。
(五)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格检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限制场所和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等违法行为,严查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信息。
(六)检查市场经营秩序与公平竞争:打击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七)检查企业守法守规情况:依据各领域各条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查处文化市场主体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六、相关工作要求
实施检查应当有两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音像记录。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闽执法”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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