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宇嘉悦项目(南城区AB-1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补收差价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6-04-09 19:36 浏览量:
   永泰县恒宇嘉悦项目(南城区AB-1地块)位于城峰镇刘岐村,用地面积54200平方米(81.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于2025317日公开出让成交,成交价23800万元,由福建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精神,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樟政地〔202661号文批复,拟对该幅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补收差价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根据变更后的意见函,将原规划条件中“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0%(含10%),其中设置于地下2000平方米以内的商业建筑可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商业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部分应计入容积率”调整为“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0%(含10%),其中设置于地下3000平方米以内的商业建筑可不计入容积率(其中集中商业不少于1568平方米,应实行集中式经营管理,不得分割销售),地下商业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部分应计入容积率”同时为完善地块内步行系统,允许在公共通道上方增设架空人行走廊,架空人行走廊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该地块变更前后拟补收土地价款150万元。

二、上述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截止时间:2026416日下午17:30时),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我局即按规定程序与受让人签订变更出让合同。

 

    联系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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