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用地面积54865.00㎡不变。总建筑面积由3614.09 ㎡调整为3950.82㎡,总计容建筑面积由3614.09 ㎡,调整为3950.82㎡,建筑占地面积由2954.67㎡调整为2513.80㎡,建筑密度由5.39%,调整为4.58%,绿地率由75.27%调整为74.50%,容积率0.07不变,机动车位24辆调整为26辆,非机动车位235辆调整为244辆。
二、总平面布局调整
1、为顺应地形,优化流线,调整路网、车位及绿地等布局;
2、提升3#楼景观视线,将3#楼向南微调;
三、单体调整
1、优化建筑形体,修改1#楼室外楼梯长度;
2、提升建筑功能,调整2#楼一层、二层、屋面隔墙;
3、完善配套9#楼局部由二层调整为三层;
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图纸。
依据《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规定》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yongtai.gov.cn)。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
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2267)。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4832267)。办公地点: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城乡规划中心,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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