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8批)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7-30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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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县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8批)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 1 | SD3FZ20260723D003 | 1、2023年10月份,永泰县嵩口镇农贸市场约1000多平方米停车场被占用,违章搭盖养鸡场,并占用消防通道,环境脏乱差,鸡、鸭叫声扰民,烧煤污染环境。2、嵩口镇将22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场堆放在嵩山村山后大樟溪边上,占地200多平方米,破坏生态环境。3、嵩口镇及所属行政村套取国家污水处理经费,污水处理站为摆设,未实际投入使用。4、嵩口镇龙湘村半山的大型养猪场污水未经处理,一部分在夜间用罐车运输排入大樟溪,一部分排入农田养红虫。5、嵩口镇龙湘村半山生态林被砍伐作农场,破坏生态,骗取国家财政补贴。6、嵩口镇玉湖村的工厂夜间、雨天将污水偷排大樟溪。7、嵩口镇三峰村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形同虚设,导致下雨天农田被冲毁。 | 永泰县 | 噪声、生态、垃圾、水、大气、其他 | 2026年7月24日、7月25日,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市监局、应急局、住建局、财政局、资规局、林业局、水利局、嵩口镇及永泰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前往嵩口镇开展实地核查。1.2023年8月,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季节性农副产品摆摊需求,永泰县嵩口镇政府在原有可供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及临时摆摊的公共空地上搭建遮阳棚,该设施属于便民服务配套设施,不属于违章建筑,目前场地仍预留充足停车区域,同步兼顾停车与摆摊功能,不存在停车场被占用情形。市场及周边未发现违章搭建的养鸡场。农贸市场两侧各设有一条3至5米宽的水泥路,能够保障市场消防安全,未发现占用消防通道情况。市场活禽宰杀店铺落实每日消杀、垃圾日产日清制度,现场未发现环境脏乱差现象。少数活禽售卖商户会将活禽留置市场中过夜,出现鸡鸭叫声扰民的情况。农贸市场及周边未发现烧煤污染环境行为。2.嵩口镇中山村山后垃圾转运站为规范运行的垃圾转运站,非垃圾堆放点。未发现存在生活垃圾分散堆放、露天存放及污染环境情况。3.嵩口镇下辖道南村、玉湖村、大喜村、月洲村、溪口村共5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该5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严格履行招投标、竣工验收等法定程序,不存在套取国家污水处理经费行为。所有站点均常态化稳定运行。2026年7月25日,永泰生态环境局针对嵩口镇及下辖行政村的5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各站点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应排放限值要求,出水水质达标,不存在污水处理站未实际投入使用问题。4.永泰县嵩口顺泽养殖农民合作社养殖场粪污全部进入异位发酵床处理,发酵床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设备运行台账齐全,未发现污水未经处理的情况。场区内确有一辆粪肥运输车,但粪肥车完全丧失正常行驶功能,养殖场粪污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变成固体,作为肥料使用,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日常管理台账齐全,通过调取G355国道养殖场前后路段近一个月的监控录像进行排查,均未发现粪肥运输车辆通行记录,不存在转运排污情况。经永泰县农业农村局、资规局、嵩口镇及永泰生态环境局对养殖场周边现场调查,未发现养殖场将污水排入周边农田、养红虫行为。5.信访反映的半山生态林实为县批复的林相改造项目手续齐全,按标准领取重点区域林相改造补贴,非砍伐生态林或骗补。6.嵩口镇玉湖村仅有李果腌制点五个,用于腌制不可直接食用的李果初级农产品,腌制卤水可重复使用,现场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7.三峰村现存两条水渠可正常灌溉排涝,可满足日常生产灌溉需求。其中,洋中刘青勇厝边渠道现场可见部分杂草。 | 部分属实 | 督促活禽夜间搬离,落实农贸市场规范运行常态化巡查监管举措,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及时清理三峰村洋中刘青勇厝边土石沟渠杂草,强化日常管理。 | 1.永泰县嵩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多次联合嵩口派出所、市容管理中队工作人员逐户劝导商家并发放通知,目前商户白天未销售的活禽已于夜间搬离,并定时做好周边卫生清洁,夜间无扰民现象,后续将持续加强监管与执法。2.永泰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嵩口顺泽养殖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依法查处。3.永泰县嵩口镇已督促洋中刘青勇厝边渠道在7月30日前对该沟渠完成杂草清理,并加强日常管护,确保排涝灌溉功能正常。 | 无 | 无 |
| 2 | SD3FZ20260723D009 | 1、永泰县大洋镇牧益养猪场臭味严重,下雨天排污导致周边村子河水很黑很臭,污染宵洋村、珠洋村、霞拔乡、南坑村、下园村、福长村等多个村庄河道,要求严查猪场。2、永泰县城日出东方小区正门口公厕后面污水排放口污水直排大樟溪,影响大樟溪水质。 | 永泰县 | 大气、水 | 7月24日,永泰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现场核查。1.大洋牧益养殖场粪污已收集进入阳光棚,使用背负式电动喷雾器进行蚊蝇虫卵消杀,查阅消杀和粪肥转运台账,记录完整。阳光棚四周有篷布围挡,内有猪粪在发酵,在周边能闻到轻微异味。2026年6月23日和7月23日,永泰生态环境局两次委托第三方对牧益养殖场开展臭气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标准要求。但阳光房篷布围挡容易破损,部分位置存在豁口。在特定气压条件下,仍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2.养殖场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深度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农林浇灌,不外排。调取尾水COD等在线监控设施数据状况,相关指标均已达到审批标准要求,未见超标等异常情况。7月23日,永泰县生态环境局对养殖场尾水采样监测,水质达标。同时走访养殖场下游农田和村庄河道,农田内种植农作物,河道内肉眼感官清澈,未闻到臭味,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经对下游山涧沟渠进行采样监测,报告显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指标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2026年7月24日,樟城镇政府、县住建局、县市容中心等前往现场调查。日出东方小区正门口公厕后面排放口实为雨水排口,因上游日出东方小区雨污混接,导致有污水混入该排口,排入清凉溪。 | 部分属实 | 强化对大洋牧益的巡查监管,指导企业在饲料中规范添加益生菌,加快粪肥转运进度,缩短粪肥堆放时间,降低臭味。持续跟踪干管修复工程项目进度,直至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 1.针对大洋牧益养殖场:永泰生态环境局加强牧益养殖场的环境监管,督促养殖场规范运行粪污处理设施,加强水质、臭气采样监测,严查违规外排等违法行为。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场在饲料中规范添加益生菌,降低猪舍产臭,加快粪肥转运进度,缩短粪肥堆放时间。大洋镇政府强化对企业场区建设、日常养殖、污水处理、消毒消杀等过程的巡查监管,跟踪监督企业生产各个环节,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针对日出东方小区雨污混接:永泰县住建局将该问题列入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沿河干管修复工程进行改造,采用雨污分流措施,将小区内部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项目已于2026年7月15日开标,计划8月初施工单位进场施工,12月初完成项目建设。 | 无 | 与第三轮中督、第二轮省督重复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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