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汪美琴同志为永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公告
来源:永泰县人社局 时间:2026-09-30 09:41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现特聘任汪美琴同志为永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自2026年10月8日至2031年10月7日。

特此公告

永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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