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福州展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10-26 15:07 浏览量:

福州展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本局于2026年10月26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本局使用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相关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2430038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路3-6号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下半年第一批)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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