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6 年 3 月,长庆镇中埔村村民林某某在自家稻田焚烧杂草时,因风势过大、防范不当,不慎引燃相邻地块陈某某种植的甘蔗田,导致部分甘蔗植株被烧毁、田间覆盖篷布损毁。火灾事故发生后,陈某某误认为甘蔗被火烧后不影响售卖,仅仅向林某某要求赔偿人民币3000元整,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初步意见。但事发几天后,陈某某因被火烧后甘蔗无法售卖向林某某再次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因赔偿金额产生激烈争执:陈某某认为甘蔗数量多、损失较大,要求林某某再赔偿经济损失 2000 元;林某某则表示自身属于意外失火,家庭经济条件有限,且此前已经赔偿完毕,无法承担高额赔偿,双方情绪激动、僵持不下,矛盾有进一步激化趋势。
为防止矛盾升级、维护辖区稳定,受害者第一时间向镇综治中心反映情况,请求介入调解。
二、调解过程
接到纠纷信息后,镇综治中心立即启动快速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指令司法所牵头组织人民调解,严格落实 “早介入、快处置、稳情绪、促和解” 工作要求,调解员火速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调解员坚持效率优先、实事求是原则,同步开展三项工作:一是现场勘查固定证据,核实甘蔗烧毁面积、篷布损坏程度等实际损失;二是分别安抚双方情绪,讲明意外失火责任认定、财产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三是在镇综治中心统一指导下,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直击核心争议、压缩协商流程。
协商中,调解员明确指出:林某某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陈某某主张赔偿合法合理,但诉求应符合实际损失标准。经现场核算、释法明理、居中协调,逐步缩小双方差距:从 2000 元诉求逐步降至合理区间,林某某也主动承认过错、表达赔偿意愿。
整个调解过程不拖沓、不绕弯,讲法律、讲事实、讲情理,推动双方快速达成共识。
三、调解结果
在镇综治中心有力指导和人民调解员高效推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1.林某某一次性赔偿李某甘蔗及篷布经济损失共计3500 元,包含此前已经支付的3000元,林某某当场再支付500元,当场履行完毕;
2.双方就此纠纷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3.双方承诺和睦相处、共同维护邻里关系。
自接案到签订协议、款项付清,全程仅用时 2 小时,实现 “快速受理、快速调处、快速兑现、快速清零”。
四、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田间意外失火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事发突然、诉求明确、矛盾直观。调解工作突出 “快” 字当头:在镇综治中心统一指挥下,人民调解第一时间出击、第一现场处置,简化流程、直奔主题,既依法明确责任,又兼顾实际损失与家庭承受能力,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守住基层稳定底线。
及时介入高效化解,既避免矛盾扩大升级,又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高效、便民、柔性、务实的优势,为辖区涉农纠纷快速处置提供了鲜活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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