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协调督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依法对市场主体加强监管;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三)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虚拟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研究制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永泰标准体系;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全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筹推进永泰质量建设,牵头制订永泰质量和质量强县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经济、社会等各领域质量全面提升;推进永泰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行业各领域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永泰质量工作的考核评价。
(六)统筹推进永泰品牌建设。完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级质量和商标品牌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引导市场主体申报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七)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新技术应用的新型准入和监管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应急管理。
(八)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参与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九)统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参与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依法实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十)承担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的责任。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职责范围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及相关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的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重大产(商)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实施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
(十一)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十二)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三)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四)承担市场监管的科技与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组织开展本系统科技相关项目申报评选;指导本系统技术机构规范发展;统一监管全县认证工作;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对本县实验室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五)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加强量值传递体系建设;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及检验检测机构。
(十六)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特种设备事故查处责任;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纳入政府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七)承担价格监督检查、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
(十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富裕路3-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350700
办公电话:0591-24832426
值班电话:0591-24832426
传 真:0591-24832426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1-24831424
邮箱:ytscjg2021@126.com
咨询服务:
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28-31号)
1.窗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2.联系电话:0591-62275503
3.地址:永泰县城峰镇万冠双子星大厦二楼
三、领导简介
1.陈光榕(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主持局全面工作。
2.林辉(党组成员、副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机关党建、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消费者投诉等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知识产权科、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中心。
挂钩城峰所
3.张为标(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办公室、网络交易与广告等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办公室、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科
挂钩清凉所
4.郭世锦(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食品安全协调科(加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县产品质量检验所(食品安全工作)。
挂钩樟城所
5.何其銮(县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6.郑振城(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注册登记与行政审批、信用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药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协管办公室。
分管科室(单位):分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药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挂钩嵩口所
7.任凌云(质监总工程师、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特种设备安全、标准计量认证等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监管科
挂钩大洋所
8.张厚民(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县产品质量检验所(计量工作),协管招商工作;
9.林冬儿(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执法办案、政策法规、产品质量等工作;保留案审委副主任委员。
分管政策法规科、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综合执法大队
挂钩葛岭所、梧桐所、县消委会
10.陈文琳(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招商工作。
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局领导实行“AB角工作制”。互为AB角的局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活动以及请假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协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对应如下:
陈光榕——林 辉、张为标
郭世锦——林冬儿——任凌云
张为标——郑振城
张厚民——陈文琳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黄怡萍,联系电话:0591-24832426
综合协调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政务公开、信息、督查、效能、保密、机械、档案、信访和内部安全等综合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牵头综治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部门预算、决算及财务核算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日常采购、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负责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协调联络工作,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演练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以及舆情监测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化安全工作;负责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调职业资格准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牵头负责党群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毛燕莉,联系电话:0591-24830026
起草有关市场监管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配合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3.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县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何铃桦,联系电话:0591-6227550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执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4.信用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科(县规范直销与打击传梢办公室)
负责人:邱美芳,联系电话:0591-24830038
拟订信用管理、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协调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以及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指导本系统信用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工作;牵头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5.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科
负责人:黄清,联系电话:0591-24830086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与广告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监管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实施广告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6.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人:林晓云,联系电话:0591-24858505
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全县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承担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指导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7.知识产权科
负责人:魏步水,联系电话:0591-24837260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建设;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组织指导商标品牌建设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8.食品安全协调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王善德,联系电话:0591-24876511
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拟订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和考核评议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牵头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食药监管网格化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领域抽检任务。
9.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林志强,联系电话:0591-24859683
承担食品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盐质量安全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不含餐饮)抽检任务。
10. 药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叶北,联系电话:0591-24859693
负责药品、化妆品流通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抽检任务。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人:陈长基,联系电话:0591-24873301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指导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12.标准计量认证监管科
负责人:陈昆,联系电话:0591-24873303
依法承担县级地方标准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对比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县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
13.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负责人:檀遵彬,电话:0591-24876510
承担“12315”“12345”等专线及网络受理平台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承接受理涉市场监管职责各类投诉举报件及12345的投诉移交件,提供指挥处置突发性、紧急性事件调度平台;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体系及相关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含消费者投诉站、 12315 联络站工作)和管理工作。
(二)直属单位:
1.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人:郑良勇,联系电话0591-24808656
单位类别:副科级直属行政单位,经费渠道为县财政核拨。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受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举报,依法查处违法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组织办理上级交办及有关部门转来的案件及线索。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县性影响和跨区域的市场监管领域大案要案规章,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永泰县产品质量检验所
负责人:黄晓辉,电话:0591-24832335
单位类别: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县财政核拨。
主要职责:为量值准确提供测试检定保障。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测试与校准、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测试与校准等服务。
3.永泰县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中心
负责人:张宏辉,电话:0591-24859686
单位类别: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县财政核拨。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我县知识产权信息统计与分析,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等工作。负责受理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推动专利技术实施等工作,协作商标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配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等工作。
五、办公时间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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