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人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拨付智慧信息产业园项目用地征收东星村集体留用地货币补偿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葛岭镇东星村三环路东星段、智慧产业园市政道路、智慧信息产业园储备用地等项目征地符合我县留用地补偿政策,留用地补偿原则上采用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未拨付补偿款由县财政局根据财政情况分期支付;同时剩余留用地面积为31.5亩,若采用用地方式,需上报县政府进一步研究审定,其中涉及工业、仓储和商服等经营性项目应按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蔡永福
联 系 人:候仰嵩
联系电话:13774595795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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