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8号建议办理意见的答复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5-06-23 10:04 浏览量:

林诚功、叶灼琴、郑行武代表:

您提出《关于请求解决界竹口水库移民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的建议》(第1068号)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农村个人建房不动产权证应提交农村村民建房分户审核批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建房验收意见表、村委会出具属于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证明及权籍调查有关手续。根据已审的移民安置规划,我局积极介入赤锡乡水库移民拆迁安置地用地保障工作,主动配合做好各安置地用地指导和服务工作。至目前为止,列入移民安置规划的各安置点用地均已获得省、市政府批准农转用或土地征收,已获批安置地块12宗,获批面积合计440.9亩。为顺利申办移民安置户不动产权证,建议先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村村民建房分户审核批准及验收有关手续后,持上述相关材料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张彬生

联系人:倪炯炯

联系电话:0591-24812722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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