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永泰县教育局 时间:2021-04-27 09:01 浏览量:

汪萍委员: 

  您提出《关于促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现有乡村小规模学校近30所,我县通过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待遇等举措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让更多的孩子接受更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一、教师培训培养情况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村教师队伍,促进乡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乡村中小学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我局针对乡村教师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教学培训,组织乡村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省级高端培训、县级举办的各学科培训和名师送培下乡活动。同时,通过信息提升工程2.0培训全覆盖,加大了乡村教师的培养力度,让乡村教师更好地学习新的教育理念和授课方式,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提升乡村教学质量。 

  二、教师待遇情况 

  (一)职称评聘方面 

  1.凡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 

  2.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 

  (二)奖励津贴方面 

  1.乡镇工作补贴。对农村学校教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根据教师所在乡镇远近按一类区域每月200元、二类区域每月300元分别予以补贴,并对在农村学校工作时间累计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工作补贴100元。 

  2.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17年起,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按平均每人每月500元核定,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差别化的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3.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从2019年下半年起,县财政追加每师每月绩效奖励金100元,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追加每师每月50元的学校考核奖励金,用于奖励绩效考核优秀学校。 

  (三)表彰荣誉方面 

  为给予农村优秀教师应有的地位和荣誉,鼓励优秀教师扎根农村,省、市、县在每届教师评先评优工作中,特别设置“农村优秀教师”奖项;我们在评先名额分配和评选条件上都对农村教师给予一定倾斜,同时指导基层学校在评先量化时,对在乡村学校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分值,这就是对乡村教师工作的肯定和鼓励。 

  三、创建特色品牌方面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新建了福长小学教学楼、莲峰小学、中埔小学围墙等,建设埔埕小学、珠洋小学、尤小学、洋中小学等学校校园网,添置计算机设备。 “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加大投入,合理规划使用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费,修缮改造校舍,改造户外活动场地,添置必备的教学仪器设备,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四、教育信息化方面 

  我县近年逐步加大教育信息化的投入。今年将引入清大慕华成志教育和字节跳动的大力教育两大项目,其中慕华“爱学堂”教育资源将直接惠及农村小规模学校的老师与学生,利用“爱学堂”优质的教育资源,让老师能上好一节课,学生利用好教育资源也能大大提高学生的质量。字节大力教育的飞书系统可实现在线直播,在下一步加大硬件投入的情况下,城区学校适当建设精品录播教室,小规模学校根据需要建设“专递课堂”,在硬件配套好之后,教学教研活动再跟进,让小规模学校走向“小而美”“小而优”,让乡村孩子也能享受到和城市孩子一样的教育资源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这种高度的责任感和参政议政意识深表敬意。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张元明 

   人:雷广森 

  联系电话:24859326 

    

 

                                              永泰县教育局 

                                              2021年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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