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动永泰县中草药产业发展及药旅融合打造乡村旅游的提案》(第1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彭敏委员在第13号建议中提出“推进药旅融合,打造乡村旅游新业态”的建议,符合我县发展定位,目前,我局已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一二三产项目和采矿用地农用地转用报批要求的通知(试行)》等文件精神,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其中对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大、能耗高、废弃物处置量大的产业项目要进产业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要向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严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严业,原则上应集中在建制村庄建设边界内,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蔡永福
联 系 人:吴帆
联系电话:13809510951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