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永泰县林业局 时间:2026-04-28 10:50 浏览量:

苏艺伟委员:

您提出《关于振兴永泰竹产业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发改委发布的《永泰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闽发改规划〔2018〕77号)中“1.新建竹制品制造项目仅限布局在城峰工业集中区(含马洋工业集中区)、清凉工业区;2.禁止新建以优质竹为原料进行一次性竹制品与竹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的项目以及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竹加工项目。”因此,当前永泰竹产业发展存在一定的限制性条件。针对这一情况,生态环境局将在项目开展前期为企业提供项目选址和生产工艺等方面全过程精准帮扶指导。如若选址涉及林地,我局将为林地审批做好基础保障和技术把关,助推永泰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郑正榕

联系人:徐文雅

联系电话:15985756515

永泰县林业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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