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7:13 | 来源:永泰县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编制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 (http://www.yongtai.gov.cn )。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泗州路1号5楼办公室: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364;传真:0591-2485755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永泰县水利局围绕《条例》要求,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持续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公众需要。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梳理水利领域政策措施,畅通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投诉渠道,不断优化行政审批项目,密切关注重大水利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将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及时更新部门服务审批项目。

二是实现政策集中规范公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配合做好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实现集中、规范公开。

三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对信息发布坚持“三审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内容准确。履行水利部门职责,按规定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按照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主要类别为: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33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执行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2024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定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二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交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建立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理、维护等具体工作,对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联系起来,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更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水利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通知要求,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的栏目进行再审核和更新。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质量落实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评二是坚持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在确保信息公开效果的同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县政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四是通过民意征集、热点回应等方式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五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上传不够及时;二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干部能力还需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主动公开,在产生新的政务信息时,第一时间进行上传,积极主动公开。

二是加强对工作队伍的培养。做好信息公开的交接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让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业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泰县水利局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永泰县水利局

2025年1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