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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Z12101-0200-2026-00008 | 文号 | 樟政办规〔2026〕2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6-10-15 |
| 标题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永泰县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永泰县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FZ12101-0200-2026-00008 | ||
| 文号 | 樟政办规〔2026〕2号 |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生成日期 | 2026-10-15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永泰县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永泰县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026年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永泰县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六条措施》(樟政办〔2018〕98号)。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废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樟政办〔2018〕98号)
2.县十八届人民政府2026年第16次常务会议纪要(〔2026〕16号)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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