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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14-1300-2023-00001 | 文号 | 樟建〔2023〕44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15 |
标题 | 关于转发《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14-1300-2023-00001 | ||
文号 | 樟建〔2023〕44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2-1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转发《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相关科(室)、局属单位、住建行业管养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或受限空间)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转发你们,请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城镇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镇(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供排水、城市公园绿化管养项目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于2月底前对单位、公司内部员工(含施工作业人员)组织一次全员轮训,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于2月28日前将学习情况及审批制度反馈局安办。
(联系人:林坚 联系电话: 18250186851)
附件: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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