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2917-0100-2018-00011 | 文号 | 大政〔2018〕55号 |
发布机构 | 大洋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4-09 |
标题 | 关于印发大洋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为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消防安全稳定,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樟政办〔 2018 〕 67号)文件的要求。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
索 引 号 | FZ12917-0100-2018-00011 | ||
文号 | 大政〔2018〕55号 | ||
发布机构 | 大洋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8-04-0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印发大洋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
内容概述 |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为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消防安全稳定,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樟政办〔 2018 〕 67号)文件的要求。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消防安全稳定,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樟政办〔2018〕67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推进我镇火灾防控工作,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切实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大洋镇党委政府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魏乃金(镇长)
常务副组长: 吴君钦(副镇长)
陈增锦(派出所所长)
副 组 长:林淑惠(人大主席)
池占海(主任科员)
叶绍松(党委副书记)
张祖盛(综治副书记)
简增忠(党委委员、副镇长)
连进荣(宣传委员)
高美烽(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许武华(副镇长)
成 员: 黄步彩(党政办负责人)
张舒迪(安办工作人员)
欧俊勤(综治办工作人员)
李汉颉(司法所负责人)
檀勤瑞(市场监管所所长)
谢池佺(森林派出所所长)
黎作法(林业站站长)
汪家知(环卫所工作人员)
汪家珍(文化站站长)
朱金滨(供电所所长)
胡宗暖(自来水厂厂长)
林忠良(卫生院院长)
叶贤越(永泰三中校长)
黄克标(大洋中心小学校长)
各行政村两主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安办。如遇人事调整,由继任者直接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内容
(一)大力宣传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政府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二)全面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群租房火灾隐患治理。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一是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查处;二是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整改;三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四是住宿30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五是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职,督促施工企业遵守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违规作业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业整改,整改到位后才能复工。
(四)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上级部署,继续全面排查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管理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一改到底,不留后患;整改完成后,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通过,直至彻底整改。仔细分析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认真归纳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制定适应本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规、标准,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构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五)扎实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认真总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阶段和自查自纠阶段的成效和不足,梳理自查自纠阶段暴露出来的生产质量、设计施工、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方法,依法开展排查整治,集中查处违法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责任人,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标准,推进电气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安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和重要节日期间,及时发布防火警示通告,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由各行业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我镇消防安全稳定。重要节日期间,各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七)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组织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网格排查检查,重点开展“四清一查”工作。加强专职消防队和各类防火巡查队伍的消防培训和业务训练,提升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能力,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八)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站。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微信群、镇村政务公开栏、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和逃生自救等防火应急知识,集中曝光典型事故。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
四、整治对象类别及要素
(一)工业企业
1.违章搭建的清理;
2.生产车间、宿舍消防通道不畅通;
3.生产车间、宿舍逃生出口不全;
4.消防设施的配备不全;
5.存在“三合一”、“二合一”现象;
6.没配备企业义务消防队伍;
7.企业用电安全;
8.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9.史造留问题的解决。
(二)行政村
1.辖区消防通道的整治;
2.消防基础设施的配备;
3.出租屋的消防管理(含消防通道不畅通,存在“三合一”、“二合一”现象,“房中房”现象);
4.行政村消防队伍的建设;
5.房屋改变用途(网吧、小作坊工厂等);
6.日常消防管理。
(三)大洋医院、学校、敬老院、农贸市场、超市等人费聚集场所
1.消防通道的检查整治;
2.基础消防设施的配备;
3.用电安全的检查整治;
4.应急消防队伍的建立;
5.日常消防管理及演练;
(四)“三小场所”(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等)
1.应意逃生出口的设置;
2.消防设施的配置;
3.应意逃生知识的普及;
4.用电、用燃气的安全;
5.无牌无证场所的疏导办证。
(五)烟花爆竹、危化物品及民用爆炸物品领域
1.应意逃生出口的设置;
2.消防设施的配置;
3.应急逃生知识的普及;
4.用电、用燃气的安全;
5.无牌无证场所的疏导办证。
(六)对无牌、无证经营场所
对无牌、无证经营场所进行疏导办证,符合条件的协助办证,不符合条件的报职能部门处理。
(七)历史遗留问题
对普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能处理的,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进行综合处理,消除隐患;一时难以处理的,应登记备案,加强跟踪、检查和监督,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并上报安办。
(八)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五、工作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04月15日前)。
各行政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在本地区本部门广泛宣传,实现家喻户晓。
(二)排查整治阶段(04月16日至12月15日)。
各行政村、各单位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各行政村、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5日)。
根据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各行政村、各单位部门要进行汇总分析,登记统计,对照数据结果,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罚,绝不姑息纵容。同时,认真仔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今后工作做足准备,确保长治久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大洋镇人民政府
2018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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