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土地市场出让价格管理,统一城镇土地价格,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更新修编了永泰县2024年基准地价成果。该成果已经县十八届政府2025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通过,现予发布。其中:
一、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详见附件。修编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应按本基准地价标准执行。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原《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永泰县2019年基准地价的通知》(樟政地〔2020〕120号)同时废止。
附件:永泰县2024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永泰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