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6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分析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08-01 17:27 浏览量: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1-6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7起,同比减少27起,下降42.2%;死亡30人,同比下降4人,降低11.8%;受伤10人,同比减少42人,下降80.8%。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起,较去年减少6起,同比下降46.2%;死亡6人,较去年减少1人,同比下降16.7%。

  (二)县(市)区事故情况

  1-6月份,13个县(市)区发生事故,鼓楼区(1起,1人)、台江区(1起,1人)、仓山区(7起,3人)、晋安区(4起,4人)、马尾区(2起,1人)、长乐区(2起,1人)、福清市(4起,4人)、闽侯县(4起、2人)、连江县(5起,6人)、闽清县(1起、1人)、罗源县(4起、4人)、永泰县(1起、1人)、高新区(1起,1人)。

  罗源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仓山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连江县、永泰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双下降”。

  (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6月,全市37起事故死亡30人,分别涉及道路运输(19起,12人)、工商贸其他(8起,9人)、工贸(4起,4人)、建筑施工(2起,2人)、铁路运输(2起,1人)、水上运输(1起,1人)、渔业船舶(1起,1人)。道路运输、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渔业船舶同比持平,工贸、工商贸其他、铁路运输、水上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

  6月份,全市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受伤1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2起,同比减少9起,同比下降81.8%,死亡2人,同比减少3人,同比下降60%;工贸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同比上升;工商贸其他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同比上升。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刻警醒,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近期,我市接连发生多起事故,暴露出我市部分行业领域监管不严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当前,我市正处在汛期和暑期高温季节,台风、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多发,暑期旅游出行、消费市场人流聚集,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大家务必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风险会商研判,落细落实汛期和暑期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各项责任和措施。

  (二)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在建工地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市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深刻吸取7月17日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4号桥墩顶部部分爬模脱落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在建工地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立即组织对全市在建工地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强化现场管理,切实防范机械与起重伤害。要加大对建设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监管力度,督促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高温作业规定,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加强高温防护与中暑急救知识普及,增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汛期施工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临时用电、临边防护、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以及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围墙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聚焦重点领域,坚决防范汛期暑期安全风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着眼汛期和暑期高温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复杂性,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危化品、工贸、燃气、旅游、消防、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现场管理和个体安全防护,针对性做好防暑降温、防疲劳作业、防高处坠落、防火防爆、防台风暴雨、防雷电、防泄漏爆炸、防有限空间窒息中毒等工作,堵住各种安全生产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教育,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宣传渠道,开展安全宣传,普及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等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避险自救能力。要针对汛期和暑期高温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储备装备物资,前置救援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准确高效报送信息,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事故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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