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5年永泰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债务举借及新增债务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草案)的报告。
一、2025年永泰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及债务举借计划
(一)2025年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核定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5年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1,315,4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43,28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72,210万元),其中: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368,9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62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55,352万元)。
(二)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计划及余额情况
2025年地方政府法定债务转贷资金全部下达后,我县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296,115.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39,002.7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57,113万元),低于建议核定的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15,491万元,风险总体可控。
1.举借新增地方政府法定债务增加限额部分
根据核定可新增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25年举借新增地方政府法定债务368,9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62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55,352万元),由省级代为举借并转贷下达我县使用,分别如下:
(1)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3,628万元和专项债券资金301222万元;
(2)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专项债券资金13,210万元;
(3)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资金5,359万元;
(4)用于清理拖欠的专项债券资金8,023万元;
(5)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的专项债券资金27,538万元。
2.举借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务还本不增加限额部分
申请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21,800万元,其中15,46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务本金,6,34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的政府专项债务本金。新旧债务相抵,不增加政府债务规模。
二、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转贷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一)地方政府债务转贷资金314,850万元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情况
1.一般债券转贷资金13,628万元分别用于:⑴永泰县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500万元;⑵永泰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500万元;⑶永泰县南区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3,000万元;⑷永泰县台口中路、东星六路道路灾后水毁修复工程300万元;⑸城峰镇温泉村后浦公寓建设项目300万元;⑹城峰中心小学扩建项目(二期)662万元;⑺永泰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建设工程500万元;⑻永泰县医疗卫生单位补短板项目(一期)工程包1,615万元;⑼永泰县城关中学高中部改扩建项目1,000万元;⑽永泰县第三中学高中部运动场建设项目500万元;⑾永泰县城乡融合发展基础配套项目永久性用电工程500万元;⑿永泰县城峰镇穴利休闲农业配套穴利桥及连接线工程500万元;⒀刘岐小学建设项目1,951万元;⒁永泰县城峰高峰场地平整及边坡挡墙工程(二期)300万元;⒂太原村安置房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500万元。
2.专项债券转贷资金301,222万元分别用于:⑴永泰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9,000万元;⑵永泰县樟城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9,519万元;⑶永泰县学前教育扩建项目1,700万元;⑷永泰县赤锡现代农业孵化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00万元;⑸永泰县城峰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3,400万元;⑹永泰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15,000万元;⑺永泰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200万元;⑻永泰教育新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5,000万元;⑼永泰县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中心及基础设施项目33,300万元;⑽永泰县医疗补短板建设项目1,800万元;⑾永泰县城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15,480万元;⑿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10,000万元;⒀永泰县塘前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18,000万元;⒁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000万元;⒂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10,000万元;⒃永泰县永阳农贸批发市场建设项目6,000万元;⒄永泰县大洋高山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20,000万元;⒅永泰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1,000;⒆永泰县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基础设施项目10,900万元;⒇永泰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10,000万元;(21)永泰县排水防涝提升工程3,000万元;(22)数字永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500万元;(23)永泰县樟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5,000万元;(24)青云山风景名胜区提升改造项目6,000万元;(25)永泰县南区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13,320万元;(26)永泰县永阳新安巷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500万元;(27)永泰县燃气设施改造工程2,500万元;(28)永泰县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项目2,400万元;(29)永泰县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5,175万元;(30)永泰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13,600万元;(31)永泰樟溪画廊示范带项目(一期)3,000万元;(32)永泰县林下经济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2,720万元;(33)永泰县大洋种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20万元;(34)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2,188万元。
(二)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资金13,210万元用于消化暂付款
1.城峰镇温泉村养鳗场(E1-5地块)安置房项目388万元;2.“愉景公馆”安置房项目740万元;3.嵩口镇中山安置房工程3,750万元;4.土地整治项目1,743万元;5.东风水电站项目879万元;6.永阳营林公司等3个投资建设发展项目3,055万元;7.土储中心2022年至2023年储备项目1,055万元;8.二环路古岸桥至马洋桥段项目1,600万元。
(三)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5,359万元用于土地收储
1.农业局B-23地块1,050万元;2.南城区B-13地块180万元;3.南城区C13地块750万元;4.南城区E03地块1,530万元;5.城南片区C-04-1(保利南侧地块)地块235万元;6.土储债券城南片区B-22地块1,614万元。
(四)专项债券资金8,023万元用于偿还清欠账款
用于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程类项目。
(五)置换存量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27,538万元用于置换存量债务
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项目。
(六)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21,800万元用于偿还2025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
根据闽财债管〔2025〕10号文件要求,以及省财政厅核定结果,该资金安排用于偿还2025年度到期的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标一般债券(七年期)到期本金1,646万元;2022年第四批公开招标地方债券一般债券(三年期)到期本金1,553万元;2015年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券(十年期)到期本金4,431万元;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标一般债券(七年期)到期本金7,250万元;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标置换一般债券(十年期)到期本金165万元;2015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十年期)到期本金100万元;2015年第二批定向承销置换一般债券(十年期)到期本金315万元;2015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十年期)到期本金1,064万元;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标置换专项债券(十年期)到期本金2,176万元;2015年第一批定向承销置换专项债券(十年期)到期本金本金400万元;2015年第二批定向承销置换专项债券(十年期)到期本金300万元;2015年第三批定向承销置换专项债券(十年期)到期本金2,400万元。偿还后新旧债务相抵,不增加政府债务规模。
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事项
上述2025年永泰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不影响当年预算收支平衡。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25年永泰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债务举借及新增债务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草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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