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项目。
二、评审时间
2025年5月8日。
三、评审人员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县委乡村振兴办乡村建设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四、评审形式
集中评审。
五、评审内容
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闽乡振指导函〔2025〕16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的函》(樟委振兴办函〔2025〕22号),根据申报条件,筛选确定5个村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
六、评审结果
拟向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推荐以下5个村:长庆镇尾洋村、盘谷乡福坪村、梧桐镇坵演村、红星乡雁门村、富泉乡力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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