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切实做好全县2025年脱贫户住房修缮提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住房修缮提升申报对象为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
二、补助标准
按脱贫户修缮总支出费用的50%比例进行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10000元/户。
三、有关要求
请各乡镇及时摸排上报《XX乡镇2025年脱贫户住房修缮提升需求报告》(含本年度已修缮完工的,需正式行文、挂号、加盖公章),同时要求对申报对象身份进行核查,提供房屋修缮前、中、后的照片,所购材料票据等相关佐证资料,并做好村、乡镇两级的公示公告。
对上报的住房修缮对象,各乡镇要及时联系并跟进工程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杜绝虚报等不良现象。
四、上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本次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下午下班前,报告需挂号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ytfpb@126.com,逾期不报视为无修缮需求。
中共永泰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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