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激励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13号)、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25〕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激励资金100万元(详见附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经费以及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工作。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请你们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跟踪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1.永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激励资金分配表
2.永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激励资金任务清单
3.永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激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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