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财农指〔2025〕8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委乡村振兴办 时间:2025-07-04 09:55 浏览量: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566.55万元,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

    此次资金绩效目标由省、市乡村振兴办另文下达。相关乡镇要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和《永泰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樟委振兴办〔2024〕3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统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水平。

 

附件1: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分配

附件2:财政资金对应项目明细审核单

    

    

 

 

   

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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