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政策公开
来源:永泰县委乡村振兴办 时间:2025-05-14 09:50 浏览量:
   1.文件依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1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420号)文件精神

    2.补助对象:对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加工类,以下简称“补助主体”)。

    3.补助内容:新增购置的加工、检测、冷藏、冷冻设备,或新建冷库等进行补助,支持发展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其中“新增购置”包括当年度和上年度开展未获补助的,开展时间以相关设备进项税票开具时间为依据。补助主体必须依法经营、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对主要采购福建省外原料进行加工、少量吸纳当地人员务工的企业不受理申报。

    4.补助标准:以40%为上限

    5.申报程序: 固投补助资金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组织实施。凡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均可组织申报,固投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上级下达资金规模和项目申报情况,确定具体补助项目和补助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文批复,于20259月中旬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5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如有异议欢迎致电。

联系人:肖正润

联系电话:0591-24832217

电子邮箱:ytfpb@126.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