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助对象:对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加工类,以下简称“补助主体”)。
3.补助内容:新增购置的加工、检测、冷藏、冷冻设备,或新建冷库等进行补助,支持发展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其中“新增购置”包括当年度和上年度开展未获补助的,开展时间以相关设备进项税票开具时间为依据。补助主体必须依法经营、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对主要采购福建省外原料进行加工、少量吸纳当地人员务工的企业不受理申报。
4.补助标准:以40%为上限
5.申报程序: 固投补助资金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组织实施。凡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均可组织申报,固投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上级下达资金规模和项目申报情况,确定具体补助项目和补助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文批复,于2025年9月中旬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5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如有异议欢迎致电。
联系人:肖正润
联系电话:0591-24832217
电子邮箱:ytfpb@126.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