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财农指〔2025〕88 号关于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委乡村振兴办 时间:2025-07-29 16:55 浏览量: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379)、《关于申请拨付中央、省市衔接资金的请示》(2025121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被收回补助资金87.091288万元(详见附件),重点用于支持脱贫村发展乡村产业和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此系一次性补助,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请按照《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12月底前资金支出率100%,项目完成率100%,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财政资金对应项目明细审核单

       

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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