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2025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樟农〔2026〕5号)。
2.申报对象:县农业农村部门、示范基地、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3.补助标准: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对2025年11月以来,新增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补助内容:主要用于水果、茶叶等示范基地(场)建设,包括现代果业、食用菌产业、富硒农业发展等方向。资金重点支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生产设备;物联网示范、水肥一体化系统、生态保护系统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升加工能力、育苗能力的设施设备;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特色农产品宣传、展示、包装;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样品检测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品种、技术、宣传补助等。
5.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印发申报指南,补助对象根据项目申报条件于2026年2月20日前提供相关材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定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在永泰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印发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
6.申报材料与注意事项:按照《2025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填报,并附营业执照、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荣誉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项目实施前照片(参照物明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承诺书等材料。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不得重复补贴;同一经营主体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
附件:《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樟农〔2026〕5号)
咨询、监督电话:0591-24832427(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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