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机制创新优秀案例的通知》(闽委农办〔2025〕29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2号)精神,由相关乡镇、村申请,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项目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经第3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原则同意相关乡镇生成的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项目。请相关乡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即日启动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同时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抓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附件:永泰县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项目汇总表
中共永泰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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