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联合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永泰县荷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骐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永泰禾盛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整体性能达到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的要求,参照各家企业提供的测绘报告及验收组现场测量,永泰县荷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棚建设面积31146.19平方米(折合46.72亩),福建骐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7418.67平方米(折合41.13亩),永泰禾盛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3677平方米(折合35.52亩),同意通过验收。其中拟按省级补助标准每亩5万元给予福建骐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省级补助资金205.65万元、拟按省级补助标准每亩5万元给予永泰禾盛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省级补助资金177.6万元,拟按省级补助标准每亩4万元给予永泰县荷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省级补助资金186.88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
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0591-24832127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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