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31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5〕85号)。
2.补助对象:种植水稻、甘薯、玉米、大豆、马铃薯、花生、油菜等粮油作物相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
3.补助内容:改善生产设施,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水稻、甘薯、玉米、大豆、马铃薯、花生、油菜等粮油作物单产。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粮油“五新”,示范推广水稻精量播种、精准条播、叠盘暗出苗、侧深施肥、一喷多促,以及玉米密植直播、播种流水线育苗、机械直播、玉米机械化移栽、分段机收、玉米机烘等关键技术;开展生产集约化统一供种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等。
4.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粮油作物种植主体规模50亩以上,每亩补助600元,单个主体市级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实施主体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购置跟单产提升相关的化肥、农药、种子等物资及相关设施设备。已承担省级2025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绿色高产高效、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及市级粮油高优示范等粮油生产项目的地块不重复申报本项目。
5.申报程序:由各乡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组织经营主体填报、乡镇审核推荐汇总,指定专人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局务会议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时间从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止。
咨询电话:0591-24832127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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