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   政策公开明白纸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9-09 08:36 浏览量:

一、文件依据

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6〕9号)。

二、补助对象

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训承办机构、基层农技人员等相关项目实施主体。

三、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开展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

四、补助标准

一是提升基层农技员素质能力补助。培训费用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450元,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资金用于县乡农技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二是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补助。每个示范基地补助8万元,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三是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00元,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

四是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在编在岗农技员每人每月信息费补助50元,用于中国农技推广APP、福建12316手机农务通APP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流量费用,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结算。

五、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对照实施方案及遴选通知要求,按条件提交申报材料。经受理、审核、公示,开展项目实施后,按规定办理补助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0594-24832127(县农业农村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